为了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我校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校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发生。根据校领导的指示及大连市政府、省教育厅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特对我校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1、根据《大连大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切实将本单位(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环节抓细、措施落实、责任到人。
2、开学前因工作需要有人员需要到校工作的单位(部门),要按照岗位安全生产规范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一丝不苟,规范操作。要加强对易制燃、易制爆、易制毒等危化品(尤其是疫情防控消毒物品)的管理工作,做到存放安全,使用规范。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督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严防火灾、闪爆、中毒等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3、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对所属教职员工及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全体师生员工依法防控的意识,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自觉按照政府及学校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按照省、市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我校将在教工上班始,学生返校前,开展一次全员安全生产排查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将在教工上班时间确定后另行下发,望各单位(部门),提前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