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委、直属支部):
根据中纪委、省市纪委关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整治“五一” 期间“节日病”的通知要求,校党委就我校“五一”期间贯彻落实中纪委指示精神,坚决刹住节日期间不正之风提出具体要求。
1.各党总支(党委、直属支部)要在“五一”节前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具体规定以及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的学习教育。
2.各党总支(党委、直属支部)要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坚持履行主体责任不松手,强化责任担当,把纠正“四风”与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结合起来,层层传导压力,加强专项治理。要结合中央、省、市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加强教育引导,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信号,强化“不敢”态势,营造“不想”氛围。要坚持抓巩固抓深化,及时发现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或以更隐蔽的形式出现。
3.各党总支(党委、直属支部)“一把手”要负总责,以上率下,以上督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
4.要注意坚决杜绝隐形“四风”,如变相的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款吃喝、收受礼金、电子预付卡、电子礼券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等节日易发多发的重点问题。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五一”前后,校纪委将对通知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同时要求各单位落实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者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