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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学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9日 14:05  点击量:

          各学院,各处、室,附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五一”假期安全稳定工作专项会议精神,为确保假期学校安全稳定,避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使全校师生能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认真贯彻好上级关于做好安全稳定和安全生产的各项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各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各学院、各单位一把手作为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本学院、单位工作。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对于学校安全稳定的重点部位和重点工作,要明确责任人。要自上而下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人,要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排查。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统战部、保卫处、总务处、学生处、研究生学院、门诊部、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等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三、加强大型活动管理。大型活动实行归口管理,师生活动人数达50人以上的,必须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本科生大型活动归学生处管理,研究生大型活动归研究生学院管理,教职员工大型活动归所在学院管理,机关大型活动归机关党委管理。要严格执行相关程序。

          四、加强车辆管理。全校各单位公务车辆实行封存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假期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车辆需提前报学校办公室审批,根据需要酌情派车。

          五、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假期实行学校领导带班制度。学校总值班负责各部位值班的协调管理工作。保卫处、总务处、学生处、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等重点部位要加强值班力量。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位,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六、信息上报及时准确。严格执行突发事件处理程序,保证信息上报的及时、准确,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假期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相关单位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学校总值班、学校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不得瞒报、漏报、越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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