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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民法典专题学习扩大会
        文章来源:党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2日 20:36  点击量:

        7月1日,学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民法典专题学习扩大会。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大连大学党委书记王晋良,校长孟长功,党委副书记郭长明,纪委书记张继平,党委常委、组织部长张祖立,党委常委、校长助理麻凤海,党委常委、宣传部长、统战部长赵玉娟,学校秘书长、总务处长马荣霞及各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书记等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郭长明主持。

         

         

         

        大连大学法学院院长翟羽艳教授以“民法典在普通人的生命中慢慢流淌”为题,为与会人员做了民法典解读专题讲座。她从《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要地位和意义、立法经过、理解民法典必须明确的四个前提、民法典的内容等四个方面,以案释法,翔实生动、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浅出地对民法典进行了深度解读,既有理论高度,又有丰富的案例,使大家对民法典实施的重大意义和理论与实践价值有了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郭长明副书记说,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民法典是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校、依法履职的一项政治任务和法治建设任务。全校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校,不断提升学校内部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颁布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二要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将民法典学习纳入各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干部培训、教师培训内容,扎实开展教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把民法典的学习融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抓好大学生民法典教育,培养学生的守法意识、权利意识、规则意识。三要把民法典融入日常工作之中,以民法典提出的法律规定来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和校园生活,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院,以法治思维助推提升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此诞生了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全面规范民事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等多个方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具有系统性、层次性、科学性的特点,集中体现着民法的价值、理念和原则。在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家庭生活等领域,民法典都发挥着基础、规范作用,指示、调整着各行各业之人、各门各类之事的具体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实行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的重大工作部署,是我们党依法治国理念和执政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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